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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发售利好突袭 券商股全线涨停

[日期:2008-08-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二次发售利好突袭 券商股全线涨停

事件:2008年8月20日,受二次发售规则正在制订完善消息的刺激,券商股全线涨停。

点评:

我们认为:

(1)二次发售和可交换债券的可能形式。在美国,二次发售又称“二次发行”(Secondary Offering),是指公司的主要个人或机构持股人对公众发售其限制性股票。二次发售的程序同IPO完全一样,必须申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同承销商的关系为包销或代销。由于二次发售需要散发招股说明书,总发售成本会大幅上升。为推广二次发售,经常会结合远期凭证(如可交换债券)发售,使整个销售更具吸引力,从而保证该凭证持有人可以在规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2)二次发售和可交换债券尚需确定的核心环节。上述减持规则细节尚在制订完善中,尽管目前市场透露的信息表明,监管层制订细则总的主导思想是:二次发售将在大宗交易市场上做,有一个向下溢价的过程和减少大小非冲击的设计。总之会充分平衡中小股民、券商、大小非股东们各方的利益。但是,我们仍然不能确定是否所有的减持都必须统一要求在大宗交易市场进行发售?二次发售和可交换债券规则的细节是怎样的?券商采取代销还是包销形式?二次发售中的限售股转让价格如何确定?等等;

(3)二次发售直接增加了券商相应的承销业务收入或市值管理费收入,并容易刺激二级市场并购活动,而8月18日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又为并购缩短了时间、简化了手续,这是对预期中的二次发售刺激并购的一个制度补丁;同时,由于二次发售实质上是拉长了限售股减持的时间,而较为复杂审批程序可能会使减持变得可控起来,从而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而稳定的股市表现可间接对券商股业绩构成利好;(4)2008-2012年,我国券商市值管理综合收入将分别为2.99亿元、38.31亿元、38.29亿元、12.39亿元和7.96亿元。我们认为,承销业务和股改业务市场份额居前的大型券商,如上市公司中的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将获得较高的二次发售业务市场份额。据此,2008-2012年,中信证券承接的二次发售业务收入将分别为公司EPS增加0.01元、0.14元、0.14元、0.04元和0.03元。即09年公司基本EPS为1.39元,按照绝对估值法倒推出的公司高增长期平均22倍PE,则其长期合理价格应为30.58元;目前的短期熊市波动可给予15倍PE,相当于20.85元。根据8月20日公司股价18.70元,故短期给予“增持”,长期给予“买入”评级。 (本文来源:海通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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